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府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n.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信息办联系(地址:清新区府前路3号区机关办公大楼1号楼709室,邮编:511800,电话:0763—5826709)。
一、概述
2016年,区府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务实创新,积极进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动全区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继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的升级工作,扩大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覆盖面。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的要求,对我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升级,增设了旅游市场监管执法、民政、扶贫、产品质量监管执法、就业创业、减税降费、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等领域的公开专栏。二是持续开展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工作。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11月启动了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涉及19个区直部门,共调整1861项职权事项,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清远市清新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事项目录(2016年)》;公开保留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梳理出285项保留行政许可事项,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清新区区级政府保留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公开保留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印发了《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26项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涉及10个部门共26个事项,主要集中在资本项目投资、工程许可验收、资质资格认定等领域。三是不断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其中,发布区级政府总预决算、部门经费预决算、“三公”经费相关信息128条,发布政府采购招标、中标公告及政府采购相关信息192条。四是持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住房保障法规政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与退出信息、征地听证信息、征地批准信息、征地公告信息等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涉农项目信息通过清新区涉农综合服务平台公开。其中,公开征地信息23条、农村涉农交易项目信息420条、保障性住房信息21条、棚户区改造信息6条。五是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领域、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就业、社会组织及中介机构等方面信息公开。2016年,清新区慈善会大病关爱基金通过官方网站共发布救助前公示信息21条,捐赠公示信息15177条,关爱公示信息304条,全年募集资金约788.39万元,关爱救助大病困难患者(家庭)304人,救助金额约736.51万元。六是不断深化公共监管信息公开,结合“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平台的搭建,深入推进产品质量、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信息公开。公开行政许可信息51392条、行政处罚信息119条、环保信息394条、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与隐患预警信息12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112条。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互动渠道。一是抓好政民互动,畅通咨询投诉渠道。积极通过政府网站、办事大厅、领导接访、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方式,扩大政民互动渠道功能,高度重视群众诉求,办复“市长信箱”(转清新处理件)289件、“区长信箱”258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工单5374宗,其中,投诉举报类4943宗、占91.98%;咨询类313宗、占5.82%;建议表扬类118宗、占2.20%。工单办结率100%,按时回复率100%,满意率93.31%。二是拓展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功能,推动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到基层。目前区级已进驻部门有38个,服务事项共743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498项,社会事务服务事项245项;镇级9个镇(场)服务事项共81项;村级208个服务点可网上在线申办事项38项。三是继续加强媒体新闻宣传和引导工作,密切跟踪社会舆情,做好舆情分析,对涉及我区的敏感信息认真分析研判,及时做好疏导、沟通和正面回应,通过各种形式及时予以回应,规范使用政务微博、微信等进行信息公开。2016年,先后开设了《农综改新动态》、《扎实开展“两学一做”系列活动》、《创文创卫进行时》、《精准扶贫 你我同行》等系列报道;11月上旬,《清新新闻》进行全新改版,改版后的新闻内容形式灵活,实现了主播由播到说的形式,实现了每日一主题,强化了互动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部门互动,推出了《七彩豆》儿童专栏,继续推出《清新卫计》、《清新警讯》、《安全清新》、《新闻视听汇》等栏目。截至12月31日,“清新发布”新浪微博发布信息3011条,关注者有445名;“清新发布”微信发布信息948条,关注者有16304名。四是积极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确保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主动公开重要渠道的作用。制定并印发《清远市清新区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并结合中央和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每季度的抽查结果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全力做好全区政府网站的问题整改和信息更新工作,确保政府网站的实用性;以“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原则,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全面整合”思路,逐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
(三)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工作。一是继续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印发了《清远市清新区贯彻落实市府办公室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清远市清新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任务分解表》等文件,在政府网站考评工作中要求各部门完善自身保障制度,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工作。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和年报工作。及时开展2016年上、下半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人(次)数、制度平台建设等方面情况的统计工作,督促本区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编制并发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三是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印发清新县政府信息公开若干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保密审查。四是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云平台(一期)建设,做好信息公开底层技术支撑工作。完成了电子政务云平台(一期)的基础资源建设,制定并印发了《清远市清新区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管理办法》,并对区机关单位接入区政务外网线路进行了扩容升级。目前,OA系统、两建平台、网上办事大厅、涉农综合服务平台已初步完成向云平台迁移;区国土局与区委农办已部署业务系统在云平台。五是做好“两建”信息平台运维工作和信用体系“双公示”建设工作。截至12月底,“两建”信息平台的政务信息资源库共注册40个单位,591个资源目录,共归集672716条信息记录。信用体系涉及部门37个,205类信息资源,445718条数据。其中对外公开的部门35个,154类信息资源,205476条数据。商改后续监管协同平台推送信息总量35880条,推送商事主体涉及10859家,推送给16个监管部门实施后续监管。信用体系“双公示”已基于“两建”信息平台完成功能扩展及业务录入操作培训。六是做好“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印发了《关于在全区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的实施方案》和《清远市清新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分工、工作推进方法步骤等。截至12月底,已完成系统开发、设备购置和实体大厅改造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6928条,其中,通过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其部门网站群公开信息12322条,占信息总数的72.8%;《清新新闻》共播出新闻2250条,《影像清新》共播出49期,《新闻视听汇》共播出48期,《清新警讯》共播出20期,《清新卫计》共播出12期,《安全清新》共播出18期,《七彩豆》共播出50期;印发《清新区人民政府公报》4期1340册,公开文件信息35条;制作区政府政务公开栏9期,公开信息44条;设立“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网上公开专栏,共公开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审查规定,没有发生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6年,全区共受理267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7起全部在规定的时限内认真处理公开答复。同时,全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各类咨询5258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6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发生3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发生2起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2017年,区府办公室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提供组织保障。
(二)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完善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和健康发展。
(三)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督促,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四)优化信息公开的各类平台渠道。完善门户网站栏目设计,视需求对门户网站页面进行改版,逐步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不断充实在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的信息内容,构建现代化信息公开体系。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通过媒体、网站、政务窗口等多种途径进行有效宣传,使更多群众了解已有的信息公开政策、平台和参与方式,欢迎群众进行监督。